全国服务热线: 13611990210

上海静安区公司名下二手房卖出税费之土地增值税税收降低

发布日期 :2023-06-24 18:40访问:1次发布IP:120.242.220.131编号:10323838
分 类
财务咨询
单 价
电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咨询电话
13611990210
手机
13611990210
Email
448799582@qq.com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换句话说,如果一套房产原先买进100万,如今卖300万,因此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因此上面税负,对于企业来讲说比较大的负担。


    出租时企业出租以及个人出租作为生产经营的房产,由出租人承担房产税:租金*12%个人出租给居民作为居住的房产:租金*4%。


    


    土地交易增值的部分是指让渡房产获取的收入减掉需要的的房产开发本钱、费用等支出后的剩下的。土地增值税实施四级超率累计进制税款。可到增值部分的60%。


    我们公司是专门从业大、中、小企业、节税指导等相关实务。如有上海静安区企业名下房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公司联系,我们公司会给出科学、正规、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约税款能够达到60%。在上海作为生产经营的房产可按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其中:扣除比例在10%-30%之间,视各地规定。


    上海静安区中、大型公司名下所具有的房产资产数量还是相对庞大的,随着公司长久规划的调节,或短期资源回笼,部分公司决定将单位名下的房产实施交易,因此卖出过程,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及是合法纳税。这里我们公司主要谈一谈的土增税,而土增税,一般土地增值税由让渡房产方来交纳,也就是售方缴纳,税款也是相对多的。



相关分类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上海锦言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388号1107室
  • 电话:13611990210
  • 手机:13611990210
  • 联系人:严绍林
  •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