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611990210

上海长宁区公司名下房产交易税费之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发布日期 :2023-06-24 18:40访问:1次发布IP:120.242.225.231编号:10298110
分 类
财务咨询
单 价
电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咨询电话
13611990210
手机
13611990210
Email
448799582@qq.com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土地增值税执行四级超率累进税款。可到增值相当的60%。也就是说,如果1套房地产之前购入100万,现在卖300万,因此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


    上海长宁区中、大型公司名下所拥有的房地产固定资产数量还是比较多的的,随着公司长久战略的调整,或短期资源调配,相当公司考虑将企业名下的房地产售出,因此交易过程,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合法纳税。这里我们公司重点探讨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正常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由让渡房地产一方交纳,即是售方交,税款也是比较多的。


    因此以上税务负担,对于企业来讲说比较大的负担。我们公司是专注从事大、中、小企业税务规划、节税指导等相关事宜。要是您有上海长宁区企业名下房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公司联系,我们公司会给到科学、正规、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约税款能够达到60%。在上海用作生产经营的房产可按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其中:扣除比例在10%-30%之间,视各地规定。房产出租时企业出租以及个人出租用作生产经营的房产,由出租人承担房产税:租金*12%个人出租给居民用作居住的房产:租金*4%。


    


    土地售卖增值的部分是指让渡房地产赢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本钱、费用等支出后的剩余的价格。



相关分类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上海锦言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388号1107室
  • 电话:13611990210
  • 手机:13611990210
  • 联系人:严绍林
  •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