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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公司名下房产卖出税费之土地增值税税收减少

发布日期 :2023-06-24 18:40访问:1次发布IP:120.242.225.231编号:1029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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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普陀区中、大型公司名下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数量还是非常多的的,随着公司长期战略的调节,或短期资源调配,相当公司决定将公司名下的房地产实施销售,因此卖出过程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及是缴纳税款。这里我们公司主要探讨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正常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由让渡房地产一方缴纳,也就是售方交纳,税率也是非常高的。


   


    可到增值相当的60%。换句话说,如果1套房子原本购进100万,如今卖300万,因此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因此上面税务负担,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大的影响。我们公司是专注从事大、中、小企业、节税指导等相关实务。


    假如有上海普陀区企业名下房地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公司联系,我们公司会提供科学、正规、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约税款可以达到60%。在上海作为生产经营的房产可按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其中:扣除比例在10%-30%之间,视各地规定。房产出租时企业出租以及个人出租作为生产经营的房产,由出租人承担房产税:租金*12%个人出租给居民作为居住的房产:租金*4%。


    土地售卖增值额指的让渡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需要的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下的价格。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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