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611990210

上海宝山区企业名下房产销售税费之土地增值税税收降低

发布日期 :2023-06-24 18:40访问:1次发布IP:120.242.222.172编号:10293138
分 类
财务咨询
单 价
电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咨询电话
13611990210
手机
13611990210
Email
448799582@qq.com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在上海用作生产经营的房产可按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其中:扣除比例在10%-30%之间,视各地规定。房产出租时企业出租以及个人出租用作生产经营的房产,由出租人承担房产税:租金*12%个人出租给居民用作居住的房产:租金*4%。


    上海宝山区中、大型企业名下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数量还是十分多的的,随着企业长久战略的调节,或短期资金调配,相当企业考虑将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实施卖出,那么销售的时候,一个重点的问题,及是合法纳税。这里我们公司重点讨论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正常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房地产一方交纳,也就是转让交纳,税率也是十分高的。


    土地销售增值的部分指的转让房地产赢得的收入减去需要的的房地产开发本钱、费用等付出后的余额。


    土地增值税执行四级超率累计进制税率。可到增值相当的60%。换句话说,如果1款房产原本购进100万,当前卖300万,那么收的土增税近120万。那么上面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大的负担。我们公司是专门从事大、中、小企业税务规划、节税指导等相关实务。如有上海宝山区企业名下房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公司联系,我们公司会提供科学、正规、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税可以达到60%。


    



相关分类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个人所得税新闻
上海锦言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388号1107室
  • 电话:13611990210
  • 手机:13611990210
  • 联系人:严绍林